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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囪防腐設計修改 |
日期:2010-6-1 13:51:07 編輯:信息中心 點擊次數: |
根據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文件及[(99)建標標便字第20號]文的要求,由包頭鋼鐵設計研究總院會同有關參編單位對1983年國家計委批準的《煙囪防腐設計規范》GBJ 51—83進行全面修訂。 在修訂過程中,規范編制組開展了專題理論研究和試驗研究,進行了廣泛的調查分析,總結了近年來國內外煙囪工程設計經驗和科研成果,并以多種方式廣泛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,經反復討論、修改和試設計,最后經審查定稿。 本規范共分13章和3個附錄,這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: 1.將原規范采用的基本安全系數表示的極限狀態設計法,改為采用荷載分項系數、組合系數、材料分項系數的近似概率極限狀態設計法。 2.對鋼筋混凝土煙囪增加了筒壁雙側配筋及開設兩個孔洞的計算公式。 3.增加了套筒式煙囪、多管式煙囪、鋼煙囪和煙道內容。 4.增加了煙囪防腐和航空障礙燈內容。 5.增加了煙囪橫風向風振、地下昔溫度場、豎向地震作用及環壁法受熱溫度等計算公式。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本規范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,包頭鋼鐵設計研究總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。在執行過程中,請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,認真總結經驗,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,請將意見和建議寄包頭鋼鐵設計研究總院國家標準《煙囪設計規范》管理組根據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文件及[(99)建標標便字第20號]文的要求,由包頭鋼鐵設計研究總院會同有關參編單位對1983年國家計委批準的《煙囪設計規范》GBJ 51—83進行全面修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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